2018年陕西省汉中市洋县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工作的实施方案(90名)

来源:时间:2018-06-04 08:37:10

关键词: 特岗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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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6月4日9:00至6月7日18:00

笔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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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43号),建立并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新机制,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18〕109号)以及汉中市教育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18〕105号)有关精神,现制定2018年洋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招聘计划

1.实施范围:实施特岗计划的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学校。新招聘特岗教师补充到乡镇初中、中心小学、完全小学、村小及教学点。

2.招聘计划:2018年公开招聘90名特岗教师,其中初中15名,小学75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根据有关要求,结合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对农村户籍的本县贫困家庭毕业生专设8个招聘岗位(小学语文4个、数学4个),为农村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就业搭建平台。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为主,可招聘适量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科生。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党校学历和各种学习证明书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各类基层服务期截至2018年8月31日前未满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各岗位与资格具体要求以洋县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为准。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30周岁以内(198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本地生源优先。

6.专设岗位须是洋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报考;师范类专科生须是汉中市生源或具有汉中市常住户口。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定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

四、特岗计划的组织领导

洋县成立农村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下简称“特岗办”),负责全县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卢兴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秦东汉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志峰  县教体局局长

龚新英  县财政局局长

薛亚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锋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具体事宜,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王志峰同志任主任,张晓民同志任副主任。教体局会同财政、编制、人社部门制定本县特岗计划岗位设置标准和公开招聘办法,按照省市要求参与招聘相关工作,组织岗前培训,落实特岗教师的教学岗位和编制,加强对特岗教师的服务管理与调配交流。

五、招聘形式及程序

1.公布需求。5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报送2018年招聘特岗教师的岗位设置标准、公开招聘办法等,并在洋县人民政务网站发布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省教育厅将于6月1日起通过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发布招聘信息。市教育局于6月初通过“汉中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具体时间为6月4日9:00至6月7日18:00。我县特岗计划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原则上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

3.网上审核。6月4日9:00至6月8日18:00,县“特岗办”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4.笔试。笔试包括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学科综合知识两科,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市教育局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全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6月25日8:00—29日24:00,全省统一笔试时间暂定为6月30日(星期六)。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即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应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紧缺、薄弱学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专设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低分数线。

5.现场确认。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由洋县“特岗办”组织,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进入面试人员空缺的,可依次顺延进行资格复审,再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6.面试及体检。7月中旬,在洋县第二高级中学进行面试,面试工作由洋县特岗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暂行办法》组织实施,面试以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具体安排以洋县教育微信平台和洋县政府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初录人员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笔试成绩相同时,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前;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相同时,学历高的排前;学历相同时,师范教育类专业排前;均为师范教育专业时,本地生源排前;均为本地生源的,毕业时间早的排前。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组织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确保7月底前全部完成。

7.报到及补录。被录取的2018届特岗教师应于8月10日前赴洋县“特岗办”报到,并进行教师资格等复查。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在与考生签订考试承诺书中明确标注)。洋县“特岗办”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专设岗位(语文4组、数学3组)按招聘学科分别从语文1组、2组、3组和数学1组、2组中依次递补,确保完成招聘计划。

8.岗位确定。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共分15个组别,分别是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化学,小学语文1、小学语文2、小学语文3、小学语文4、小学数学1、小学数学2、小学数学3、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体育。每一组别被录取人员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序选定岗位。若总成绩排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定岗位;若笔试成绩相同的,由学历高的优先选定岗位;若学历相同的,毕业时间早的优先选定岗位。

9.签订合同。8月15日前,县政府根据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报名资格审查样表见附件2)与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8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见附件3);8月20日前,县人民政府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聘用人员名单(须加盖县级审核章)、特岗计划工作总结(一式4份)一并上报市“特岗办”。

10.集中培训。8月中旬,县“特岗办”集中安排组织新招聘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

11.上岗任教。8月下旬,特岗教师赴相关学校上岗任教。

六、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服务)期间,由县区教育局(特岗办)代县区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县区特岗办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20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作为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有效依据)。

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取消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

七、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1.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特岗教师,县政府按照教育部等四部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精神,对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2.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本县的,办理派遣手续。

八、政策与保障

1.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3.46万元/年)综合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3.46万元/年的,高出部分由县政府承担。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逐步解决有编难补、缺人难进问题。编办、人社、教体、财政等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负责做好特岗计划的组织实施,具体开展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按时报送岗位、编制及所需学科等有关数据;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进行一次抽查考核,年终进行考评;统筹资金,加强管理,及时掌握特岗教师月工资发放情况,每个季度以报表形式将本季度工资发放情况分别报市财政厅和市教育局备案;积极做好特岗教师工资发放、住房安排等相关生活待遇保障工作。

3.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地方性补贴、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商业保险除外)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特设岗位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相关工作等费用;落实好特岗教师工资与补贴发放、周转宿舍安排等保障工作,妥善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和思想上的实际困难,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本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要将相应岗位的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让国家政策惠及每一位特岗教师,使他们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潜心教学。

九、工作要求

1.教体局负责开展政策宣传、公开招聘、岗前培训、签订合同及跟踪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编办负责做好特岗计划编制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财政局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补助标准落实特岗教师工资及相关待遇,并对特岗教师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人社局负责督促落实特岗教师享有国家有关促进毕业生就业文件中规定的优惠政策。

2.在特岗教师招聘过程中,须严格按照政策规定,遵守各项纪律要求,不得临时设置条件和任意放宽条件。

3.未尽事宜以省、市、县招聘特岗教师实施文件为准。

4.招聘工作具体安排以洋县教育微信平台和洋县政府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附件:洋县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

洋县教育体育局      洋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洋县财政局            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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